據新華社電南京市日前出臺的有關政策規定,如果企業盈利連續三年增長,應與企業職工協商漲工資。這份由南京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出臺的《〈關于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規定:對于實現盈利且連續3年增長而未增加職工工資的企業,應積極采取措施,依 據南京市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參照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改革企業工資分配方法,盡快提高職工工資。各級工會組織可加強督察。南京市此次出臺的政策,將為職工分享企業發展成果提供一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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