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溫州樂清市檢察院向記者提供了一份令人瞠目結舌的統計:2000年至今年6月,當地因爭權奪利引發的雇兇案件,經該院批捕的就有47起,且呈逐年上升趨勢;而雇主絕大多數是私企老板和富人村官。 該院分析,有些雇主原本只是想花幾萬元“教訓”一下“眼中釘”,但被雇者
卻文化程度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不計后果,下手殘忍,往往造成嚴重后果。如在今年村委會選舉期間,當地某村一村委會主任候選人本想讓競爭對手在選舉期間受點傷躺進醫院,最后受雇者卻讓對方躺進了太平間。 法律專家稱,雇兇殺人是國內出現的新型犯罪方式,社會危害性極大。法律對此類案件中的授意者、教唆者、組織者均認定為主犯。但司法實踐中,因雇兇者的隱蔽性導致警方在取證上有極大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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