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施監督干部選拔任用
新措施規定:競爭上崗、破格提拔等必須提前申報備案
早報訊 昨天,記者從市委組織部獲悉,我市制定了四項措施,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預防“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和“帶病提拔”問題的發生。
除了“
領導干部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在領導干部有直接隸屬關系的單位或系統擬提拔使用前,必須到市委組織部備案”這一措施之外,我市還規定,各區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市直黨政機關開展競爭上崗工作,必須事前將實施方案報市委組織部審查。另外,破格提拔、越級提拔干部必須事前向市委組織部備案。各區市黨委、市直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黨委(黨組)召開討論決定干部會議,原則上須提前兩天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填寫《事前溝通表》,市委組織部根據有關情況確定是否派員列席會議。(記者
閔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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