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親子鑒定結果得出的結論卻不一致,認為精神受到嚴重創傷的北京市民王先生將錯誤鑒定的中國醫學科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推上法庭。此案將在北京東城法院開庭審理。 王先生在起訴狀中稱,2003年7月1日,他與北京中國遺傳醫學中心簽訂親子鑒定合同。同日,在協和醫院兒科遺
傳咨詢門診采集了他以及女兒和她媽媽3人的靜脈血后,在合同書上留有相對應的指紋,提取DNA后,報告結論為親子關系相對機會值為99.974%,即王先生和女兒之間的親子關系成立。王先生后來為了給女兒報戶口,于2005年1月19日赴北京市法醫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進行親子鑒定,結論為他和女兒之間無親子關系。 由于北京中國遺傳醫學中心無法人資格,故原告以錯誤鑒定為由將其上級單位中國醫學科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醫學專家建議,人們應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做鑒定,以免出現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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