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防空設施的完好,提高市民聽辨防空警報音響信號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定于2005年9月1日下午,在全市范圍內鳴放防空警報音響信號,請注意聽辨。 防空警報音響信號的鳴放程序及信號規定: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解除警 報長鳴3分鐘。
防空警報音響信號的鳴放程序及信號規定: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解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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