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成本就能降低房價?———對福州公布商品房價格成本的疑問 頭條
建1平方米商品住宅到底需要多少錢?房價虛高的數目有多大?
8月上旬,一份福州市有關部門測算的,當地部分地塊商品房價格成本對照表,表明:開發商的利潤
率平均約50%,最低的約為20%,最高的超過90%。(8月25日《青島晚報》) 平均50%的利潤率,這個數字實在是驚人。房地產商想捂的正是老百姓想知道的,這讓人們對房地產商的“暴利算盤”看了個通透。
把黑幕揭開于日光之下自然大快人心,但筆者卻高興不起來。公布數據揭示房價的真實成本,提高了房市信息透明度,自然值得稱道。可是數字是枯燥而無力的,再三公布樓盤“成本清單”又能怎樣?能降低房價嗎?老百姓還得繼續從房地產商手里買房啊。因此筆者感到公布商品房成本在某種程度上只能看作一種于事無補的“感性”行為。
房地產行業的“不透明”已由來已久,其利潤巨大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而公布他們的成本只是個形式問題,并不能成為迫使他們降低房價的“殺手锏”。想以此讓房地產商終止房價虛高,無異與虎謀皮。
高唱九月樓市“走出觀望”的代表人物潘石屹、任志強等人一直鼓吹“房價必漲”,并稱:“需求決定價格。稀有產品的價格永遠不會下跌。”,“要降,也只是個別現象,絕對不會是整個市場的情況”。他們在網上被罵作“房托”,筆者也認為其觀點不可取。但我們可以從另一面來理解這些樓市大佬的聲音,潘石屹說,房價還會繼續漲的因素“最主要是,需求絕對是剛性的。”
需求高漲很大程度上催生了房價的高漲,需求是剛性的,供應就是滯后的。想要平抑房價,改變供不應求的市場態勢,就需要政府在供應上加大投入和監管。而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政府先后出臺了“國八條”、期房限轉、調整房貸利率等政策,在限制炒房、平抑房價方面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這些措施僅僅是抑制了房產需求的不良上漲,而在增加經濟適用房的供應、鼓勵房產開發商多建中小戶型,以稅收、信貸等政策來規范和優化房產業的產品結構這些方面做的還遠遠不夠。
誠然,政府公布商品房的社會平均成本,維護了公眾的知情權,也增加了購房者與開發商在博弈中的話語權。但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途徑是,政府出臺相關政策增加經適房的供應,以宏觀調控來平衡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系,才能真正地平抑房價。那才是老百姓最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