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拖欠土地出讓金,8月初,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宣布從開發商手中收回38宗房地產用地的使用權。國土局在《關于解除38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公告》中稱:北京恒
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隆豐公寓等38宗土地,因受讓方未按約定期限付清全部地價款,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第14條的規定和土地出讓合同第十章第34條的約定,解除該38宗土地的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此次收地,是北京首例大規模的土地使用權收歸國有行動。事件一經公開,立刻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是政府在給開發商敲警鐘,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而且,可以看出政府已下定決心,從房地產市場的源頭土地下手,徹底整頓市場,建立一套完善規范的市場新秩序。
   近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言人、副局長張維在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被收回的38宗土地的清理情況。
土地市場仍有很大缺口
   張維介紹,這38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案是:已經完成拆遷的土地可以在9月底前申請入市交易,逾期則自動納入政府儲備;正在拆遷的土地,需要在9月底完成拆遷,否則也自動納入政府儲備;尚未完成拆遷的,需納入政府儲備。
   對于這些土地今后的走向,市國土資源局表示:已經建成或已經開工的土地,因為不屬于閑置,若想交易需要盡快補交土地費用,但價格需要重新訂,不能是當時拿地的價格;已經完成拆遷的土地,屬于“熟地”,可以在9月底前申請入市交易,逾期則自動納入政府儲備;對于正在拆遷的土地,需要在9月底完成拆遷,否則也自動納入政府儲備;尚未完成拆遷的,需納入政府儲備。
   張維表示,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國土局已經安排供應的土地是700多公頃,而實際上區縣計劃的上半年需求量已經超過4000公頃,北京市全年土地供應計劃為6500公頃,目前北京土地市場仍有很大缺口。
國土局沒交齊款就得“收地”
   國土局官員直指開發商遲遲不對土地進行開發,是因為無資金實力。
   張維認為,《公告》表明了北京市委、市政府以及國土局對清理整頓市場秩序的信心。從去年“8·31”政策之后,政府給了這些項目充分的機會,但是從實際的情況來看,還是有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所以,政府只好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收回這些土地,防止閑置。
   張維介紹說,這38宗地的情況差異非常大,現在已經開工、甚至已建成的有5宗,這5塊地的進展最快,投入都比較大。還有9宗土地已經完成了拆遷,6宗完成了部分拆遷,尚未拆遷的有17宗,還有1宗屬于其他拆遷。
   從交款的情況看,有22宗沒有交款,占絕大多數;15宗只交了20%定金,無力繼續運作項目;只有1宗交款達到50%。
開發商拆遷難題阻礙開發
   在此次涉及的38塊土地中,不少開發商回避了因為資金緊張無法交納出讓金的情況,而是認為,目前的拆遷工作是個無底洞,希望政府能多給予支持。
   “我們一期拆了一年半,到現在都沒有拆完,怎么可能先交二期的土地出讓金?”筆者給北京奇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公正打電話的時候,他還在工地上。此次面臨38宗被收回的土地中,奇然公司有兩塊,其中一塊位于宣武區陶然亭路2號,是一個危改小區的二期,總體量6.3公頃左右。
   王公正介紹說,目前政府部門和老百姓都希望舊城改造,政府是為了推動經濟發展,百姓希望改善生活,但是目前拆遷的重擔全壓在開發商身上。“按照政府的拆遷補償標準,我們每平方米只需要補償8000多元,但是現在每平方米我們補到1萬,老百姓還是不肯搬,雙方還有一個協調的過程。”
   另外,據王公正透露,目前的小區危改歸建委的危改辦管理,出讓金由國土局收取,不同的部門在協調上有時不順暢,也給開發商造成了一些難題。
"8·31"大限
   土地“8·31”大限已實施整整一年。從前年下半年起,國家就開始對房地產業實施宏觀調控,各種政策蜂擁而來,其中土地問題是個重頭戲。國土資源部第71號令規定,2004年8月31日之前,各地區不得再以歷史遺留問題為由采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北京自此實行土地招拍掛。至今為止,已有近30塊地通過拍賣進入了市場。
   一年來沸沸揚揚的“土地改革”的確給房地產業帶來了不小震動。土地拍賣在按部就班地進行,閑置土地處置問題也在加緊解決。政府的一系列舉動讓購房者產生了房價下降的預期,市場呈現持幣待購的觀望態勢。
   
業內觀點
   支持政府
   收回土地
   ■潘石屹(SOHO中國總裁)
   房地產宏觀調控的政策前一段時間主要是調控稅收,增加了流通環節的稅。現在開始實施的是土地政策,公布土地供應計劃,回收閑置土地。
   我非常支持政府的這種行為,因為這些土地政策的出臺,一是可以讓房地產市場透明,知道未來會有多少供應量,這些供應量在什么地方;其次是收回這些土地可以讓土地真正落到能夠建出房子的人的手中。但對這些被收回土地的房地產發展商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真刀真槍
   懲罰違約者
   ■董黎明(北大城市與環境學系博導)
   以前協議出讓的土地,雖然要求交納土地出讓金,但真正“中規中矩”執行的卻是少數,因為種種原因,相關主管部門也未能和開發商較勁。而如今38宗土地被收回,說明政府對早先的政策不只是停留在書面上,而是落到了實處,開始真刀真槍,對違約者處以懲罰。因此,這也使得那些掌握著土地,但是無開發能力的開發商的僥幸心理破滅,從而也就加速了房地產市場新一輪洗牌。
   本版內容據《新京報》等多家媒體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