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蘭州市雁灘某公司出臺了這樣一條規定:為厲行節約,傳承美德,自8月28日起,凡我公司員工,外出就餐必須自帶筷子,凡違反者,每人一次處以10元罰款,連續違反3次或拒不執行者予以開除……帶上筷子就能養成節約的習慣?此規定引起不少爭議。 蘭州環保局一負責人說, 該公司節約出發點是對的,但方式有待商榷。節約作為公益活動,重要的是人的意識,如果制定成制度,并進行處罰是不合適的。從衛生角度考慮也不可取。
蘭州環保局一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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