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衛生監督機構在對全省食品包裝材料專項檢查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能說明盛裝食品用塑料袋的生產廠家,也不能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食品包裝制品存在食品污染隱患。衛生監督部門今天發出第12號預警公告,要求消費者使用安全衛生的食品包裝制品。
目前社會上一些不法商販使用的利用非食品用
原料(如工業用原料)生產的,或用回收的廢舊塑料再加工的劣質塑料袋,透明度低、彈性差,有的具有刺鼻氣味。這類產品含有多種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如果盛裝油類食品,其有害物質會溶解到油脂中,對食品造成污染,危及人體健康;增塑劑溶出后對人體有害,可能有致癌作用;重金屬鉛等成分會在人體蓄積,影響人體健康。
衛生監督機構要求餐飲單位和超市要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及有關規定,做好食品包裝制品的索證工作,不購買使用無合格檢驗報告的食品用塑料制品;街頭食品攤點、攤販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塑料袋。(記者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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