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針對海南、天津、黑龍江、內蒙古、青海、新疆、寧夏、甘肅八個省份執行國家助學貸款不力等問題,教育部學貸中心主任崔邦焱1日表示,從現在起,再給上述八個地方一個月的整改期,到10月上旬,對經檢查仍不落實、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和高校,教育部、財政部將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采取懲 罰性措施,這些措施包括: ———不安排對地方高校的共建經費,并減少今年教育專項的轉移支付資金; ———明年調減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的大專(高職)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計劃; ———暫停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碩士、博士點的審批。
———不安排對地方高校的共建經費,并減少今年教育專項的轉移支付資金;
———明年調減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的大專(高職)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計劃;
———暫停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碩士、博士點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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