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臺灣前晚遭受強臺吹襲,蔡依林特別駕著新男友“藍凌志”到超級市場搶購新鮮蔬果,卻被媒體拍下在市區三小時違規六次,包括兩次違規左轉、違規掉頭及闖紅燈等,蔡依
林被交通警員截查,該警員最后卻放她一馬,被批不是好公民,更沒盡偶像的責任。
前日下午四時許,考獲車牌不足一年的蔡依林駕著藍色凌志出門采購糧食,在市區游街三小時,三小時內,駕駛技術不佳的她,想彎就彎、想停就停,先在八德路、光復北路口的禁止左轉之處回轉,又于忠孝東路上并排停車;八德路上遇紅燈時,她煞車不及就干脆停在斑馬線上。晚間七時,蔡依林行經忠孝東路,闖了一半紅燈即停車,后來改要違規左轉,當場被警察發現,警察可能認出她的身分,非但沒把她當現行犯開紅單,還笑笑地放她走。
稱下次開車會小心
蔡依林駕車途中六次違反交通條例,違規罰鍰總額最低應是四千八百元新臺幣、而最多九千六百元新臺幣,但她竟一塊錢也沒罰。事后蔡依林透過經紀人蔣承縉解釋,當天路上碰到兩次警察,一次是從忠孝東路左轉基隆路時,轉到一半變成紅燈,警察要她倒車回去;第二次碰到警察,是在八德路上回轉,好心的警察表示臺風天就算了,要她下次注意。蔡依林強調風雨大令看不清楚路牌,而且又趕著回家,她表示對于違規感到抱歉,并稱以后開車會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