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今天舉行的山東省人大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山東省委近日出臺了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其中要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執法檢查、宣傳等重要活動經費和人大代表的活動經費、培訓經費都要列入財政預算,以便對他們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提供必要的資金保證。
各級黨委要健全對人大領導的工作制度,要堅
持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直接聯系人大工作制度,專職人大常委會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應列席同級黨委常委會會議。黨委召開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會議、組織重大活動和推薦干部,應安排與黨委、政府同級的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和機關工作部門負責人參加。
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和法院、檢察院要為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提供方便和條件。要把人大代表的活動經費、培訓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保證代表履職活動的需要。代表依法參加職務活動,其所在單位要給予時間、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保障。
鄉鎮人大主席一般可由鄉鎮黨委書記兼任,也可專職擔任。鄉鎮人大專職主席或副主席應列席鄉鎮黨委會會議。城市的區一級人大常委會可在街道設立派出機構。 (記者
邵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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