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9月1日起,青島市急救中心開始執行物價部門重新核定的收費標準,其中首次明確提出了海上和空中急救的收費標準,并根據出診醫師的職級將出診費進行細化,充分體現醫生的技術含量。 新的收費標準規定,院前急救費均為30元,包括內臟衰竭、外傷、燒傷、中
毒、溺水、電擊等現場急救。救護車費分為兩檔:普通型救護車每公里2元,高檔監護型救護車每公里3元(含來回里程),5公里內收10元。 醫師的出診費細分為四檔:醫師(護士及擔架員)每人次收費10元,主治醫師15元,副主任醫師20元,主任醫師25元。同時規定,夜間(18點至次日6點)出診加倍收取出診費。 此外,新標準詳細規定了氧氣費、呼吸機、注射費、導管、心電圖檢查、心電監測、心臟電復律術、心臟電除顫術、體外經胸型心臟臨時起搏術的收費標準。 新標準還首次單獨明確了海上和空中急救的收費標準,其中部分項目與陸地不同,如呼吸機使用陸上每小時7.20元,海上和空中每小時12元;心電圖檢查陸上每次12元,海上和空中每次20元;心臟電復律術、心臟電除顫術陸上每人次都是72元,海上和空中每人次均為120元,等等。(本報記者王麗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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