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有關負責人表示,住房公積金等“四金”繼續免個稅
晚報訊 據北京日報報道,記者從稅務部門權威人士處獲悉,國家稅務總局正在醞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調整的又一“動作”,將對個人無償贈與住房征收個人所得稅,以進一步加強
對房地產稅收的征管。
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對于個人因贈與而轉讓房屋不動產的行為,贈與人在轉讓環節,暫不交納個人所得稅。但是現在一些不法分子開始利用有關規定,制造虛假贈與的行為,從而達到偷逃稅的目的。為了避免國家的稅收損失,實現平抑房地產價格的目的,正在醞釀的具體政策可能會有所調整。
一是個人無償贈與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范圍將縮小,只有兩種情況不征個稅:一是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二是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二是個人無償贈與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能將與契稅同時征收。現在營業稅、契稅等房地產稅收,實行的是“先稅后證”的征收方式,即轉讓環節的稅收要與契稅同時征收后,才給納稅人辦理產權證書。為遏制虛假贈與的偷稅行為,個人無償贈與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可能采取同樣的征收方式,即與契稅同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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