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秋節、國慶節即將到來,日前,市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加強節日期間的黨風廉政建設,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和防止鋪張浪費。
《通知》指出,節日期間,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時期,各區市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加強節日期間黨風廉
政建設,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重要意義,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認真學習中央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教育和引導黨員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廉潔意識,增強紀律觀念和法制觀念。要結合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牢記黨的宗旨,心系人民群眾,落實“兩個務必”,廉潔自律,做好表率。
《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禁止奢侈浪費行為。根據中央和省、市委的有關規定,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堅決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嚴禁用公款相互宴請、大吃大喝,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二要嚴肅財經紀律和財經制度,禁止借過節的名義突擊花錢和亂發錢物。納入規范補貼管理的單位,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接受下屬單位、企事業單位和各類行業協會、學會、中介機構等發給機關干部職工的現金、實物。三要嚴格執行組織外出參觀考察的制度規定。嚴禁以革命傳統和愛國主義教育為名到外地公款旅游。四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五不準參加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聚會活動,嚴格禁止領導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嫁娶并借機斂財。六不準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私利。七要嚴格公車管理,不準用公車旅游、探親。
《通知》要求,各級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節日期間的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組織領導。紀檢監察機關和財政、審計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財政管理,加強審計監督,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對違反紀律、規定的,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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