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過生死關的阮懷蓮,身體里流著醫生盧新華的血液。
阮懷蓮及其家屬怎么也想不通,為自己輸血救命的醫生盧新華最終給醫院帶來了厄運,想不通救死扶傷的醫院怎么會遭受處罰!
阮懷蓮及其家屬怎么也想不通,為自己輸血救命的醫生盧新華最終給醫院帶來了厄運,想不通救死扶傷的醫院怎么會遭受處罰!
新華網云南頻道
(記者 陳鵬)云南省昆明市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婦產科醫生盧新華沒有想到,自己為挽救危重病人生命的一次獻血義舉竟給醫院招徠了嚴厲處罰,更讓她意外的是,這次義舉引發的強烈反響使現行的采供血制度遭到質疑。
――一邊是生命垂危的病人,一邊是國家"不允許醫療機構采供血"的無情法規;醫院的抉擇真的錯了?在情與法的考驗面前,如何才能"合情合法"杜絕違規并保障病人安全用血?
義舉挽救病人生命
盧新華至今仍然深感無奈,"我錯了嗎?為挽救病人生命,醫生主動獻血真的錯了?"
今年6月8日,昆明市東川區外貿局職工阮懷蓮在東川區人民醫院剖腹產術后,子宮出現大出血癥狀,醫護人員迅速向她體內輸入1600毫升懸浮紅細胞,但阮懷蓮仍出血不止,生命垂危;在四處為她尋找AB血型的義務獻血者無果、電話征得區衛生局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婦產科主治醫生盧新華緊急為阮懷蓮義務獻血200毫升,使阮懷蓮轉危為安。
盧新華的醫德感動了患者全家,也感動了全體醫務人員,但就在醫院準備對盧進行表彰之際,接到群眾舉報的云南省衛生廳法監處經過調查認定:東川區人民醫院沒有采供血許可證,為患者進行采供血的行為屬于非法采供血,通知醫院停止非法采用血行為、進行整改、不準表揚盧新華;最近,法監處向東川區人民醫院下達了《處罰預先通知書》,處以醫院6萬元罰款。
這使患者大惑不解,"醫院和醫生采血救人不是為了謀私利,是救死扶傷,難道這都要受處罰?我們一定要為盧醫生和醫院奔走呼吁。"阮懷蓮哭著說。
盧新華并沒想到自己給醫院惹了這么大的麻煩,"病人的安危對醫生來說是百分之百的考驗,必須盡百分之百的力量進行搶救。說真的,我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違規。"
非法采供血
違規的是醫院。云南省衛生廳法監處處長謝馨瑩非常肯定地告訴記者,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的做法已經嚴重違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相關規定,是一起明顯的非法采供血事件。
"看起來這的確是一起挽救生命的高尚行為。我個人對醫生的醫德深感敬佩,但是,很遺憾,醫院無權采供血。而且,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已經不是第一次這么干了!"據衛生廳調查,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東川區人民醫院共向19名健康獻血者采血6200多毫升,為7名急性大出血危及生命的患者進行應急供血,其中有2例并沒有上報東川區衛生行政部門備案。而事件的關鍵在于:衛生部《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血站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中都有明確規定,醫療機構無權自采供血,各地必須統一規劃設置血站,統一采供,統一臨床用血;醫療機構臨床用血必須由縣級以上指定血站供應;而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臨床用血必須全部由云南昆明血液中心供給,它更不具備采供血資質。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東川衛生局對處罰沒有疑義,表示堅決支持,但仍然從《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中找到四個臨時采用血條件:邊遠地區的醫療機構和所在地無血站(或中心血庫);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輸血,而其他醫療措施所不能替代;具備交叉配血及快速診斷方法檢驗多種病毒的條件;醫療機構在臨時采集血液后十日內將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當時醫院給我打過電話,我答應了,覺得醫院的做法符合以上四個條件。"東川區衛生局局長謝志剛一臉苦笑,"東川距離昆明175公里,單邊車程最快也要3小時。當時情況緊急,臨時到血液中心拉血最快也得6小時,肯定來不及!那么,東川到底算不算'邊遠'?相關法律對'邊遠'并沒有明確界定。"
省衛生廳的態度卻非常堅決:東川區隸屬昆明市,從2004年9月開始,區內所需臨床用血都由云南昆明血液中心提供,它不屬于"邊遠地區的醫療機構"或"所在地無血站(或血液中心)"范圍,因此,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所需血液仍然必須來自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客觀現實
東川曾經是一個以銅礦聞名的地級市,去年12月區劃后正式并入昆明,成為距離昆明最遠的市區。如今,職工下崗率高達46%的東川已經成為云南重點扶持的再就業特區,但東川人自己都沒有料到,面臨經濟復蘇、重震銅礦聲威的東川會以這起頗具爭議的輸血事件引起各方高度關注。
顯然,大多數東川人對輸血事件抱以同情。記者的隨機采訪不時陷入被動,"你說,遇到一個要死的病人,醫生能見死不救?""如果你是醫生,你怎么做?""這件事是合情不合法,問題是人命關天啊……"支持、贊許、惋惜、同情,他們一再強調東川太遠,在情與法面前,在生命與處罰之間,醫院只能選擇前者。
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譚忠能表示,醫院的7次采供血都是"萬般無奈",距離昆明太遠是重要原因,其次,東川區醫院輸血科2004年被區衛生局指定為必須覆蓋全區的基層血庫,要對轄內5家醫院、14家鄉鎮衛生院供給血液,但是衛生部《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輸血科(血庫)只能負責本單位用血,東川區人民醫院輸血科的功能已經"超范圍",然而責權并沒有對等,當輸血科要求用血單位報送用血計劃,卻屢屢被各家拖延甚至不報,輸血科只能干瞪眼,無法拿出科學合理的用血計劃上報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承擔如此重任的輸血科,至少應該獨立于任何一家醫院之外,應該直屬衛生局。現在東川區供血的現狀卻是管而不嚴,規而不范。"譚忠能說。
7次違規是因為所輸血液都是懸浮紅細胞這樣的成份血,當醫院需要有凝血功能的血漿、血小板甚至全血時,輸血科捉襟見肘,只能臨時自采――這是問題的核心:輸血科儲血量嚴重不足。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主任楊通漢介紹,導致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供血不足的原因是該醫院沒有提前上報用血計劃,血漿、懸浮紅細胞都有嚴格的儲存期,因此必須未雨綢繆,既不能太早,更不能臨時抱佛腳。血液中心必須根據用血單位的需求量有計劃地組織采血、供血。
解決問題的根本
在東川事件中,區衛生局承認行政管理存在漏洞,值得深刻反省。比如用血計劃上報監督、相關法規的學習、對采供血行為的制止等等都做得遠遠不夠,"當醫院出了第一例采供血事件,就能果斷采取措施,事態就不會擴大到這個地步。"謝志剛說。
然而譚忠能認為解決問題的根本是在東川這樣的邊遠地區建立中心血站,"衛生部門對血站嚴格控制是對的,但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解決實際難題。距離昆明那么遠的東川,應該有自己的中心血站自己采供血。"據悉,東川撤市入區之前,第一人民醫院一直是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的一個采血點,不僅在東川采血,還負責尋甸縣部分農村的采血,所采血液一部分醫院留用,另一部分供給云南省中心血站。東川區人民醫院共有7人經過全國采供血機構人員I類培訓合格,持有采供血許可證,其中3人就職于醫院輸血科,醫院具備科學、安全采用血的技術和實力;如果獲得采供血許可,東川區可以應付裕如。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卻對此持完全否定的態度,"這個口子決不能開。用血安全在防治愛滋病斗爭中尤其重要。"楊通漢介紹,目前云南省具備采供血資質的中心血站共16個,基本覆蓋全省,能為云南16個地州進行供血,此外還有國債項目的40個基層血庫作為儲血單位。臨床用血的首要原則是必須保證安全,其次才是數量。否則一旦放任自采自供,其潛在風險難以預料,勢必帶來巨大危害,嚴重威脅公共衛生。但業內呼聲認為,現在云南120多個縣,40個基層血庫遠遠不足以保證供血,必須加大投入,完善基層血庫的建設;血液中心也應該及時向邊遠區域派送血液而不是讓用血單位自己取血。一個利好消息是,目前衛生部擬加強對基層血庫建設,其中對"邊遠地區"用時間做了初步的定義:車程在1個半小時之外。這將使類似東川的尷尬與無奈有望不再發生。
"情與法的較量總能引來很多同情,但是法不容情,一旦涉及更重要的公共衛生安全,只能丟卒保車!"云南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劉剛認為,法律法規是保障公共衛生事業的前提,在各部門都盡到職責的情況下,個人安危只能讓步于公共利益――這是一種無奈,也是法律保障社會整體利益的特性決定的。但東川事件的確令人深思,醫院、衛生行政部門、血液中心有諸多環節需要反省提高。
血液在東川事件中也再次扮演了特殊稀缺資源的角色。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提供的一份材料顯示,今年曾經上報527袋用血計劃,但最終只拿到457袋,尚缺口14000毫升――血液中心顯然無法全部滿足所有醫院的"胃口"。血液中心更不是血液生產車間,要多少就生產多少,其用量仍然取決于獻血量。目前云南省每年臨床用血達70噸,昆明每年就要消耗34噸,這意味著昆明市每年必須有7-8萬人無償獻血才能保證臨床用血,"但是現在無償獻血遠遠不夠!"劉剛說,解決之道仍然是社會整體素質的提高,讓更多的人參與獻血,讓更多的患者、邊遠地區和獻血者本人受益。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