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種外貿行為將被通報
商務部出臺新規,要張貼“黑榜”震懾出口行為違法企業
早報財經專訊
出口企業出現進出口屬于禁止進出口的貨物、騙取出口退稅等12種違法行為,除按相關法規給予處罰外,國家商務部還將向社會公告違法違規企業名單。記者昨日從市外經貿
局獲悉,商務部日前正式對外發布《對外貿易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公告辦法》,明確要求對外貿易經營者只要出現《辦法》規定的12種違法行為,將被商務部公開通報。
12種外貿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進出口屬于禁止進出口的貨物、技術的,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出口屬于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技術的行為;進出口貨物侵犯知識產權,并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行為;實施以不正當的低價銷售商品、串通投標、發布虛假廣告、進行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騙取出口退稅;走私;違反國家有關外匯管理規定等。
“商務部負責溝通、協調、匯總各地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市外經貿局有關人士介紹,商務部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海關、稅務、工商、質檢、外匯管理、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建立信息交換和協調機制。一旦企業被監控和調查確實存在上述違法行為,除依照相關法規對企業處理、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商務部還通過官方網站和指定的全國性刊物向社會公告違法違規企業及其行為。(劉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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