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大修訂校規,成立申訴委員會受理學生不服處分的“抗議”
明日起,廈門大學8250多名本科生陸續開始報到。就在本科生開始報到之前,廈大于9月14日推出五部學生管理新規定。
此次廈大公布的五項新規定,分別是《廈門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廈門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廈門大學學生違
紀處分規定》、《廈門大學學生申訴辦法》和《廈門大學考試紀律及違規處理辦法》。
摟抱接吻行為 處分條款取消
記者發現,在老規定中明確規定的“男女在公共場所摟抱接吻,行為不文明而不聽勸告,態度惡劣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在新規中沒有出現。
據稱,新規同時取消了“勒令退學”處分,但如果在校學生有留宿異性或不正當性行為,將受到處分。
據了解,新規定中有兩條明確涉及性行為。在學生集體宿舍內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學生集體宿舍內留宿的學生,將被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學生若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行為,造成不良影響或其他嚴重后果的,也將被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根據新規,對考試作弊的,可以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對于替考或“槍手”,校方可以開除其學籍。
據悉,這些新規已經印入今年的新生手冊,屆時會給新生每人發一冊。
學生不服處分 可以逐級申訴
據了解,在剛剛亮相的5部新規中,《廈門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是最重要的一部。按照廈大學生處一負責人的說法,今后廈大的所有行為規定,要不要處罰,如何處罰,都以它為依據。
此外,《廈門大學學生申訴辦法》規定,被處分或處理的學生可逐級申訴。即使學生沒有受到處分,只要他認為學校、教職工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也可向校方提出申訴。
據悉,廈大將成立專門的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受理和處理學生的申訴。委員會將由校領導、學校法律事務辦公室和監察處負責人及教師、學生代表組成,組成人員必須是單數。
因被“勒令退學” 女生曾狀告廈大
在此之前,廈大音樂系女生小朱因于2004年6月29日在廈大BBS“鼓浪聽濤”上發表一篇名為《我校發生一女生被民工強奸案,MM們請注意呀!》的帖子,大約4個月后,被廈大勒令退學。(詳見本報2005年2月2日《廈大女生BBS發假消息遭退學》)
之所以發文勒令小朱退學,是因為校方調查后認為,強奸一事子虛烏有,并認為小朱的行為影響十分惡劣。
根據當時廈大校方發出的文件上顯示,勒令小朱退學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2004年6月16日,小朱因“在宿舍內留宿異性”,曾受到留校察看處分。
事后,小朱將廈門大學告上思明區法院,想通過打官司,達到撤銷校方處分的目的。
今年3月中旬,小朱撤回對母校的起訴。據小朱的代理律師湯海南透露,撤訴是因雙方庭外達成和解,小朱已重返校園。(詳見本報2005年3月10日《廈大被退學女生,被允許回校念書》)
為何廈大會接納已被“掃地出門”的學生,湯律師和廈大相關負責人都不愿透露個中詳情。但如果之前有類似規定,小朱也許可以通過申訴解決問題,而不必跟廈大對簿公堂。
學校出臺新規 有學生稱不知
記者昨日隨機詢問一些廈大學生,她們稱,并不知道新規定,學校也沒有發放相關資料。
正在讀研究生二年級的女生小趙表示,現在都在忙著寫論文。即使有新規,也跟自己沒多大關系,管好自己就可以了。
田小姐說,留宿異性受處分是理所當然,但也沒聽說過誰真正因為在校園里牽手、接吻受處分的。取消情侶擁抱接吻受罰的規定,這樣挺好。與其像以前一樣形同虛設,倒不如干脆取消。田去年剛從廈大畢業。
廈大教師認為 人性化≠放縱
據悉,這些新規定在制定過程中曾征求過老師學生的意見,廈門大學校團委書記徐姍娜曾參與其中。
徐姍娜說,之所以對考試作弊和替考或“槍手”作新規定,出發點是誠信教育。
她認為,學生走出學校后會給社會傳播一種文化,這些規定如果能幫學生樹立誠信意識,不但對學生好,且可引導整個社會走向誠信。
徐姍娜認為,新規取消了對校園內情侶擁抱親熱的規定,以及學生受處分可申訴,這都考慮到人性化管理。現在學生成熟較早,雖有親密行為,但并未傷風敗俗。
不過,徐姍娜表示,人性化的規定并不是放縱。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