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9月18日專電最近在天津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舉行的“信用體系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高層論壇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信用研究中心主任陳新年指出,我國在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級階段向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轉軌時期,信用缺失情況較為嚴重,建立社會信用體系迫在眉睫。 &nbs
p; 陳新年說,我國每年因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為1800億元,由于合同欺詐造成的損失約55億元,由于產品質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2000億元,由于三角債和現款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有2000億元,另外還有逃騙稅損失以及發現的腐敗損失等。據國家工商總局統計,合同交易只占整個經濟交易量的30%,履約率也僅有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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