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聯合出臺的《關于做好企業年金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已經下發,企業可按照該文件規定申報企業年金試點。至此,我市已經實質性啟動企業年金工作。 四部門在《通知》中指出,凡是符合市政府辦公
廳日前下發的《切實做好企業年金試點工作的通知》中規定條件的企業,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報企業年金試點。申報試點時須提供如下材料:一、《企業年金試點申請表》;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近3年(含申報當年)企業應繳已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和企業應繳已繳稅款情況;四、企業章程;五、企業近3年的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表)以及發展前景預測。《通知》規定,首批申請試點的企業,應于10月15日前把上述材料報至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此后的試點期間,將于每年4月底前和9月底前兩次受理申請。市勞動保障局受理企業申報試點材料后,將會同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共同研究確定試點企業,并在受理申報材料截止日期20日內,向企業出具書面審核意見。(本報記者劉芳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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