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滕世雷 通訊員 張瑜 報道
本報萊陽訊 中秋前夕,萊陽市公安局。記者注意到,每位辦案民警都有一本小冊子——《民警辦案得與失》手冊。手冊有常見案例、特殊案例、失敗案例,連同這些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辦案民警的得失成敗匯編成冊。而這,僅僅是萊陽市公安局規范民警執法行為、提高民警辦
案水平所做的一件小事。
談起規范執法行為的初衷,萊陽市公安局局長徐景華深有感觸地說:“其實大多數民警都有為民執法的愿望,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不公正,多數是由于民警不注重學習、執法觀念陳舊等這些‘先天不足’造成的。要規范執法行為,就必須下大力氣治愈民警在執法上的‘軟骨病’!
為更新民警的執法觀念,該局采取定時間、劃區域、包責任等措施,調查走訪征求造成執法不公的深層次意見和建議。他們在將發現的問題下發各單位、組織民警討論找不足的同時,邀請專家和民警一起交流座談,通過理論的引導和事實的感悟,讓廣大民警認識到“執法公正,才是執法的第一要義”。同時,在全局執法單位堅持“每案必析”制度。2003年至今,這個局每年辦理案件2000余起,沒有出現一起不依法適用刑事和行政強制措施、不依法進行調查取證和案件定性不準、處罰不當的問題。去年,全局共辦理刑事案件1400多起、治安案件700多起,沒有一起復議被撤銷和變更。
在治安案件辦理上,該局實行“六步走”制度,即每受理一起案件都要按照民警直接辦理、單位法制員審核、單位負責人簽字、局法制科分工民警審查、法制科領導把關、分管局長審批的程序進行。在刑事案件辦理上,在案件辦理、案件破獲、案件偵查等階段,向當事人和群眾及時告知和公開有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這些制度的落實增加了辦案的透明度,維護了群眾的知情權。因而群眾把公安當作貼心人,主動參與維護社會治安。今年以來,群眾共主動提供線索46條,破獲案件127起。
該局不斷完善監督機制,防止公安在執法活動中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執法隨意性問題的發生。他們對內部機構進行了整合,將紀委、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合署辦公,常年堅持案件處理調度制度、督察情況通報制度、審計工作季查制度和案件處理回訪制度,強化了內部自查自糾的監督作用。自2003年起,該局的信訪案件逐年以42%、32%和27%的比例下降,連續3年沒有在公安部登記的信訪案件,轄區群眾對公安執法的滿意率達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