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我有兩個疑問:其一,像舞蹈、美術這樣的課程,本來就應該是幼兒園正常期間的必學的課程,可孩子要想學藝還需另外報名參加輔導班,這合理嗎?其二,上課期間開設輔導班,形成了‘課中課’、‘費外費’,這在教委是否允許,有無規定?”昨天,有市民向本報反映,延吉路幼兒園開設“課中課”的做法有點
不妥。
這位市民說,交上學費將孩子送到幼兒園,但孩子中的一部分卻被晾在一邊兀自玩耍,而另一部分則在上幼兒園的有償輔導班。雖然幼兒園在向家長宣傳輔導班時說是本著自愿的原則,可誰愿意孩子在幼兒園受到另類待遇啊。
這位市民還反映,幼兒園輔導班收費沒有統一的標準,去年該幼兒園也曾辦過類似的輔導班,就舞蹈來說,去年是每周兩次,但今年卻是每周一次,學費卻高達160元/月,次數減少了,費用相對也增多了。
對此,市北托幼辦的王主任告訴記者,幼兒園輔導班可以辦,但如果擠占正常課時來辦輔導班則是不允許的。合法的輔導班應該在孩子法定離校期間或節假日舉行。至于幼兒園輔導班的收費,王主任則表示目前還沒有統一的標準,但收費不應該違反物價局的相關規定。(楊海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