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21日晚開展有夜查行動,交警開始對車不讓車的行為依法處罰,這意味著“三讓”有了法律重拳。
9月21日晚20時許,一輛車號為京HL1639的轎車(駕駛人魏某為青島戶口)在香港路上旁若無人地胡亂穿插著爭道搶行,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據交警部門負責人介紹,我市開展文明交通“三讓”已經是第三個
年頭了,“車讓車”是“三讓”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市區一些主干道,尤其是早晚交通高峰時間交通擁阻、交通事故,與爭道搶行、互不相讓有關,市公安交警部門從即日起展開集中執法行動,嚴查爭道搶行,并將依法予以處罰。(為鵬
江波 心龍)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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