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9月26日訊(記者 魏傳強 通訊員 陳福鋒 實習生 林丹丹)為規范汽車客運站代理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下簡稱乘意險)行為,防止采取強行搭售的方式代理乘意險,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今天,山東保監局和省交通廳聯合下發《關于規范代理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行為的通知》,對汽車客運站代理乘意險業務提出
規范要求。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只能與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的汽車客運站建立乘意險委托代理關系,并應簽訂《保險兼業代理委托書》。汽車客運站代理乘意險,應依法取得相應的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根據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代理業務,并對本站工作人員代售保險過程中的行為負責。《通知》明確指出要貫徹投保自愿原則,任何保險公司、汽車客運站以及個人都不得強制、誘導乘客購買乘意險。
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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