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從事中學教學和管理工作的市家長學校研究會副會長王桂祝指出,按聯合國有關界定,18歲以下仍屬于未成年人,必須有家長的監護。他認為,中學階段的學生還不具有獨立居住和生活的能力,還不能獨立于家庭之外,不應提倡中學生在校外租房,不管租房的目的是為了考學還是其他。他表示,如果學生離學
校距離太遠,必須要在校外租房的話,也應有至少一位家長陪讀,除了照料孩子的生活之外,更重要的是家長可以保護孩子、對孩子加以影響和管理。 王桂祝說,中學生涉世未深,辨別能力差,一旦離開了家庭,又沒有學校的管理,一方面安全難以保證;另一方面,也容易染上社會上的不良習氣。因此,不提倡中學生校外租房。因為,中學生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還缺乏完全自我保護的能力,而且獨自生活的話,在某些場合下,很可能會因為沖動的緣故做出不利的事情來。他建議,中學生校外租房一定要謹慎而行。 另外,學校方面也要積極改善學生的住宿條件,“如果在校園里有優越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哪位家長還會讓孩子在外面租房子呢?”記者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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