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德州9月28日訊(記者信明棟通訊員鄭春筍)近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強奸、搶劫、盜竊犯楊長衛執行槍決,然而,知情的人們并沒有拍手稱快,卻說,楊長衛作惡多端,早就該得到這樣的下場,都怪當初許多受害人不報案,才讓色魔的覆滅來得太遲。據悉,楊長衛共供認強奸作案21起,因時間太久,僅有7起被司法部
門認定。
據案卷記載,楊長衛歸案后供述,2003年12月30日到2004年10月底期間,他蒙面深夜出沒于禹城市和齊河縣交界的十多個村莊,共強奸作案21起,受害女性十幾人,其中年齡最小的兩人都才14歲。
然而,由于許多受害人有種種顧慮,不肯報案,以致時過境遷,案發現場的物證遭到嚴重破壞,難以取證,甚至在警方掌握了有關線索進行調查時,有人仍不配合。最終,警方只根據兩起報案人提供的線索和DNA檢測等較少的證據,做了大量細致的摸排工作,才于2004年11月1日偵破此案。之后,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只根據能夠查實的現有證據,先后進行一審、二審,才于今年9月14日依法認定楊長衛強奸作案7起,強奸婦女7人。
曾參與偵破楊長衛強奸案的禹城市公安局一民警遺憾地說,如果最初的受害人能夠及時報案,也許楊長衛就不會長時間逍遙法外,后來更多的女性就會免遭其害。他提醒人們,當受到犯罪行為侵害時,一定及時主動地報案,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做好案件的偵查取證、開庭審理等工作,讓犯罪分子盡快受到懲處。
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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