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機構可發人民幣債券
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首批獲得央行批準
據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中國人民銀
行9日對外宣稱,人民銀行已于近日批準國際金融公司、亞洲開發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分別發行人民幣債券11.3億元和10億元。
這是中國債券市場首次引入外資機構發行主體。央行表示,引入國際開發機構這一全新的發債主體,目的之一就是要繼續深化債券市場發展,并在此過程中吸收先進的國際金融運作經驗,如制度規范、支付清算、監管體系等金融基礎設施,促進我國債券市場更加健康、有序的發展。
從2002年開始,國際金融公司、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開發機構就尋求在我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籌資,滿足其貸款需求。2004年初,按照國務院的指示,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發改委、證監會和外匯局建立了聯系機制,對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進行研究。在經過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各部門對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的可行性、影響、審批程序、職能分工、發債資金用途等方面的問題取得了共識。
今年2月18日,人民銀行、財政部、發改委和證監會聯合發布了《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該管理辦法圍繞規范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的行為,明確了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能分工。其中,財政部等窗口單位負責接受發行人申請,并會同人民銀行、發改委和證監會對發行申請進行審核;國家發改委會同財政部對債券發行規模和所籌資金用途進行審核;人民銀行負責對發債利率進行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發行人人民幣專用賬戶及結售匯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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