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臨沂市衛生行政處罰首次聽證會在市衛生監督所舉行,吸引了許多市民參加。據市衛生監督所的有關人士介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執法機關在對公民處以500元以上、對法人或其它組織處以兩萬元以上罰款時,受罰當事人有權提出聽政申請,做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在15天之內必須舉行聽政。
據了解,今年4月25日、6月14日和8月22日,市衛生監督所對臨沂市某工廠進行了衛生監督。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這家工廠現有的1000多名職工中,接毒接害人員竟然達到400余名。另據調查,該工廠廠區建設前沒有按照規定提交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而擅自開工。最后,市衛生監督部門向其開出了一張10萬元的罰單。
(記者安寧)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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