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店子鄉一村民與鄉中學簽約合辦織襪廠,后校方卻突然變卦,將設備封存,而且一“封”就是11年多。日前,記者就此事進行了采訪。
據冠縣店子鄉東孔村村民齊洪平介紹,他在1992年2月籌資5萬多元,準備籌建一處織襪廠。不久后,他的老同學、剛剛當上店子鄉中學校長的梁運渭找到他,提議將織襪廠辦成鄉中學
校辦工廠,學校可以做擔保,幫助他從信用社貸款2萬元購買原料。當年2月28日,齊洪平與梁運渭簽訂了合同。
合同簽訂后,由店子鄉中學做擔保,齊洪平從冠縣店子鄉信用社貸款2萬元,貸款期限為三年。1992年10月,設在齊洪平家中的織襪廠順利投產,當年底就獲純利5000多元,并交付了與店子鄉中學約定的半年利潤。
1993年11月15日,店子鄉中學副校長豐明河突然帶領教職員工二十多人趕到齊洪平家,將機器設備搬上拖拉機,拉到了店子鄉中學,并鎖進了學校的倉庫,后校方又將織襪廠的部分原材料及襪子拉走。
當年12月份,店子鄉中學保管員童子信給齊洪平出具了收據,收據上注明該批機器設備“屬齊洪平所有”。齊洪平多次到學校索要,校長梁運渭則答復,要他賣掉機器提前償還由學校擔保的貸款,或者他先還上貸款后再歸還機器。1994年7月26日,存放織襪廠設備的店子鄉中學倉庫房門貼上了蓋有“冠縣店子人民法庭”公章的封條。
齊洪平說,織襪廠設備被查封后,他曾經多次到店子鄉法庭詢問,得到的答復也是讓他先還上鄉中學擔保的貸款再說。之后不久,冠縣鄉鎮法庭合并,店子鄉法庭庭長潘本橋調往冠縣人民法院工作。
記者在店子鄉中學了解到,封存齊洪平機器設備的庫房還在,但外門的封條早已掉落,透過門窗玻璃,看不到里面的機器原材料等。齊洪平認為,庫房里有一間隔間,機器設備應該還放在里面。
10月10日下午,齊洪平找到店子鄉中學現任校長沙英樸,要求進庫房看看機器。沙英樸認為,十多年前的事情他并不了解,關于機器設備的事情,齊洪平最好先找當時的校長梁運渭處理。(記者高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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