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據《法制晚報》報道,14日上午,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安監總局已要求各省在本月20日向中紀委、安監總局等部門報告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情況。此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李毅中強調,10月15日是各地最終上報數據的期限,屆時不主 動撤資的公職人員肯定將面臨嚴厲處罰。 中央紀委、監察部、國資委、國家安監總局曾于8月30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從入股煤礦撤資的最后期限是2005年9月22日。
中央紀委、監察部、國資委、國家安監總局曾于8月30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從入股煤礦撤資的最后期限是200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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