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
年已62歲的北京退休職工侯寶福因妻子常外出跳舞而經常吵架,又因瑣事持三棱錐將52歲的妻子閻某在家中殺害。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侯寶福無期徒刑,并賠償閻某84歲的母親包括撫養費在內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2萬余元。
侯寶福和妻子閻某感情不和多年,近兩年閻某迷
上了跳舞,經常到四惠橋和紅領巾公園跳舞,對此兩人產生矛盾,并經常吵架。2005年4月2日早晨,侯寶福在位于本市朝陽區南磨房的家中,起床后拉開窗簾,閻某認為可以開燈,不用拉開窗簾,便與侯爭吵隨后發生爭執。侯遂持三棱錐朝閻某連扎四刀,致閻某雙肺及心臟貫通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侯寶福作案后,主動撥打110向公安機關投案。
公訴機關指控侯寶福犯故意殺人罪,起訴至二中院。在訴訟過程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閻某的母親向法院提出了68萬余元的民事賠償請求。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侯寶福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因瑣事竟持械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侯寶福作案后主動報警,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侯寶福的犯罪行為的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應依法賠償。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
任愛民 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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