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島城企業和職工關注的青島市企業年金政策已出臺,這將對企業、職工及各金融機構產生重大的影響。青島市已經根據山東省《關于穩步推進企業年金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魯政辦發〔2004〕81號文件切實做
好企業年金試點工作的通知》(青政辦發〔2005〕36號),日前已經下發,青島市企業年金試點工作啟動。
2004年1月6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第20號令頒布《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其中明確規定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由企業發起的,長效的員工福利管理方案,是完全歸屬個人的養老保障基金;它是由國家政策引導下的,非強制、市場化養老保障安排。
為什么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加快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補充保險。《勞動法》和國務院關于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中,也都明確鼓勵和提倡建立企業年金。按工作職責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勞動保障部頒布了實施了《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會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頒布實施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確定了國家政策支持、企業自主建立、市場運營管理、政府行政監督的制度框架和運行規則。
根據上個世紀90年代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對養老保障所劃分的三個支柱,大多數國家過去都以第一支柱公共的養老金系統為主,這個系統通常以現收現付方式操作,也就是用當前正在繳費成員的貢獻來支付退休成員的養老金。在許多國家現收現付系統正面臨越來越多的困難,這是由于隨著人口的不斷老齡化,正在繳費的成員與已退休的成員之間的比例正在急劇下降,從而導致了資金的不足。在中國,社會養老保障體制也正在面臨這種困難的不斷惡化。為保障員工的養老生活、維持員工的生活品質,積極建立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已經是必然之舉。
發展企業年金的意義
發展企業年金,從國家層面看,有利于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有利于發展資本市場,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有利于減輕政府基本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積極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挑戰。
從我市情況來看,青島市是一個人口老齡化程度很高的城市,人口老齡化系數很高,位居全國前幾位,而且人口老齡化程度還將不斷提高,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難以滿足社會的養老需求,迫切需要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制度。因此,大力宣傳企業年金知識,推動企業年金的發展,對于完善我市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維護社會穩定、在推進“兩個率先”的進程中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企業層面來看,企業年金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幫助完善法人治療結構,改善企業內部分配結構,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并且會持續長久地激發企業員工的工作熱情從而形成長效的人才競爭機制,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企業年金對職工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其關系到員工的切身利益,從個人角度來看,建立企業年金后,有利于提高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加個人資產的回報。
建立企業年金的流程
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要求具有以下條件:該企業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足額繳費義務,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已經建立集體協商機制。集體協商就是指建立企業年金應當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參加企業年金試點,經市勞動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審查同意后,確定為企業年金試點企業。
試點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應當報送市勞動保障局。試點結束,企業年金工作在全市推開之后,市屬和市內四區的企業以及參加我市養老保險統籌的中央企業、省駐青企業、駐青部隊企業的年金方案報送市勞動保障局,其他企業報送所在區(市)勞動保障局。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按規定對企業的年金方案提出異議或修改完善意見,并及時通知企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企業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企業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當選擇合適的受托人,受托人按照規定確定企業年金的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企業及其職工作為委托人與受托人,受托人與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并分別報送市或區(市)勞動保障局備案。
對企業年金的列支渠道,國家做了原則性的規定。具體包括這樣幾種:一是國務院確定的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地區,企業繳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已出臺具體規定,如上海等地區,允許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一定比例(一般為4%-5%)之內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三是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可以從福利費、自有資金獲利潤列支的規定。除此之外,還包括國家將來出臺的相關政策,為今后進一步完善政策留出了空間。本報記者
劉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