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25日晚8時許,四川巴中市通江縣一小學一群學生下晚自習后,在經過漆黑的樓道時,被一聲“鬼來了”嚇倒,紛紛向樓下奔跑,造成7名學生當場被踩死,37名學生受傷,截至當晚11時30分,死亡學生人數上升到10人(10月27日《新京報》)。 廣納鎮小學發生的這起慘劇
,表面上看,好像是學生一句“鬼來了”的惡作劇引發,帶有偶然性,但實際上,這個悲劇中的鬼正是學校違法違規造成的必然后果。 首先,為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各級教育部門都一再強調“小學生每天在校不得超過六小時”,并且還明確規定了“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禁止上夜自習”。廣納鎮小學為什么又要安排小學生上晚自習呢?當中,學校和老師有沒有經濟因素的考量? 其次,讓小學生上晚自習,影響正常生理發育都不說,摸夜路回家,其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顯而易見。并且從慘劇發生的現場來看,學校樓道漆黑,說明校方管理工作存在嚴重失職。依照《刑法》第138條文規定,已經構成了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在安全問題上,總是有人抱著僥性心理,甚至是不見棺材不落淚!這樣的慘劇,該誰負責?誰又負得了責?出了如此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有的人烏紗帽肯定要被摘掉,但是,這樣一起本就不應該發生的慘劇,要等到見了棺材才掉烏紗,是不是太遲了些?金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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