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校外居住的學生必須先與學校簽一份協議,作出一些承諾,還要有家長的簽字同意,這是濟南一些高校對學生校外住宿采取的管理措施。記者采訪了解到,“禁租令”雖然已經在規定中明確解除,但各高校為保證學生安全及盡自身管理職責,不得不采取一些必要的保證措施,以防后患產生。
山東建工學院學生處的
龍處長指出,今年7月教育部下發了《高校學生住宿管理通知》,將原有的“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的規定去掉,社會上許多人將此解讀為“學生可自由到校外租房住宿”。但實際上并非如此,教育部仍要求嚴格學生住宿管理,因此各高校只允許有特殊情況的才能退宿,且要簽協議來明確雙方責任。
山師大學生處的李老師對記者說,目前各校周邊的安全和物業管理水平等條件還不成熟,學生在外出了什么事學校很難脫干系。因此學校嚴禁學生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但對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走讀。申請走讀的條件是“家在濟南且離學校比較近或因病不便住宿的”。學生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學校和學生以及家長要簽一份協議,其中須詳細列出走讀時段、校外住宿詳細地址、申請理由和走讀承諾等。其中家長意見一欄中有一條是“對由于學生走讀而引發的一切問題由學生自負”,家長要親自到學校說明并在協議書上簽字才行。山東財政學院的政策是“不提倡學生退宿,對堅持要退的,進行嚴格的有計劃的管理,與學生簽協議,按程序辦事”。山東建筑工程學院正在研究制定的新政策也打算與家長簽協議后才允許學生校外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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