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供熱價格為何要調?
訪市市政公用局有關負責人
最近,關于市區集中供熱價格調整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許多居民詢問:此次為何對市內四區集中供熱價格進行調整?具體怎樣調整和收費?對生活困難家庭有什么照顧?記者就此采訪了市市政公用局。
去年調整沒到位
據介紹,2004—2005年采暖期,為緩解因煤炭價格較大幅度上漲對供熱企業帶來的影響,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對供熱價格進行了調整。按當時測算,擬在1996年供熱價格的基礎上調整30%左右,因考慮到用熱戶的承受能力,居民類供熱價格調整為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4元,調整幅度為20%,相對當時的煤炭價格和供熱成本水平,供熱價格沒有調整到位。
今年以來,煤炭價格一直在高位運行。統計顯示,今年1至9月份我市煤炭平均價格比去年提高幅度為38%,導致了供熱成本和價格繼續倒掛,供熱企業虧損嚴重,影響了供熱企業的正常運行。如不再次適當調整供熱價格,將不利于供熱企業維持簡單再生產和增強為社會提供供熱服務的能力,也不利于滿足廣大用熱戶的用熱需求。因此,本著兼顧各方面利益的原則,參照外地現行集中供熱價格水平,經召開價格聽證會進行聽證,市政府研究決定,在2005—2006年采暖期對市內四區現行集中供熱價格進行適當調整。
調整后的價格在全省也不是最高的。如果將目前省內其他城市居民采暖用熱價格統一按我市居民采暖用熱計費單位(使用面積)和供熱天數(140天)折算,從高到低排列,調整前,我市居民采暖用熱價格在省內17城市中居第10位,調整后價格居第5位,仍低于濰坊、泰安、濟南、煙臺等城市。
調價分段執行
據介紹,此次采暖用熱價格調整,居民類由現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4.00元調整為26.40元,非居民類由現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4.00元調整為26.40元;非采暖(生產)用熱價格按流量計費的由現行每噸123.00元調整為135.00元,按熱量計費的由每吉焦49.00元調整為54.00元。其他環節的供熱價格相應調整。
調整后的采暖用熱價格從明年1月1日起執行。今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采暖用熱價格仍按現行標準執行,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4元折算成的采暖用熱費為7.82元。從明年1月1日至4月5日,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6.40元折算成的采暖用熱費為17.78元,熱費為一次性收繳。但居住整套房屋使用面積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居民用熱戶,從今年11月16日起就開始執行調整后的用熱價格,不存在分段計費的問題。政府將給低保戶補貼
據介紹,為減輕居民采暖用熱價格調整對低保戶的影響,市政府決定,此次集中供熱價格調整后,市內四區集中供熱范圍內低保戶熱費增支部分由政府補貼,具體辦理辦法將由市有關部門另行下達。(本報記者 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