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態環境差異成因地方政府行為是關鍵因素
經過對各種影響城市金融生態環境的要素的考量,報告得出了一個重要結論是:“盡管造成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差異的原因紛繁復雜,地方政府行為始終是構成其中的關鍵因素。”
李揚指出,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是直接影響當
地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并且,由于行政力量仍然占主導地位,因此地方法治環境、經濟基礎、地方金融發展等幾乎所有金融生態環境的構成要素都強烈地受到地方政府的行為的影響。所以,李揚指出,要從體制上和機制上改善我國金融生態環境,關鍵在于轉換地方政府職能。
報告指出,轉換地方政府職能首先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政府干預和市場調節之間的關系。在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之間明確地劃分事權、財權及兩者間的對應關系,另外,政府工作的著力點應該以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健全市場規則和維護市場秩序為重心,要理順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國有資產管理之間的關系。要打破目前廣泛存在的地區貿易壁壘,消除地方保護,積極推進全國統一市場體系的建立。
另外,改善金融生態環境,還要完善金融業發展的法律和制度環境,尤其要加大執法力度,同時積極推進社會誠信文化建設,將其列入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內容。
記者 苗燕/文并表 趙振超/制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