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冠李戴虛假開票 稅收執法劍指發票“注水名目”
本報訊 近來,市地稅局稽查人員在納稅檢查中發現納稅戶以改變實際費用支出名目的手段進行偷逃稅款現象增多,存在將依法應納稅的費用支出名目改成不納或少納稅款的名目列支記賬偷逃稅款的
問題。地稅執法部門將對問題多發企業和問題易發環節重點查處,以提高稅收監控水平。 市地稅局稽查人員介紹,企業改變支出名目偷逃稅款手段多樣:有的“巧變名目”用假代真,獲取移名發票作為列支入賬的憑證,偷逃企業所得稅。如某公司2004年列支青島某五星級大酒店住宿費50300元,經查實該筆費用全部是用于吃喝招待費用。該公司為達到稅前列支減少企業所得稅的目的索取消費發票時將招待費改為住宿費。
有的納稅人“無中生有”多列成本,虛列企業支出為個人發放獎金、補貼時偷逃個人所得稅。某公司2003年至2004年間通過多種途徑在沒有成本費用支出的情況下獲取材料費、維修費等發票列支進賬100余萬。將款項分配給個人而不繳個人所得稅30余萬元。
還有的謊報情況,騙取合法發票偷稅。有的利用稅務機關為方便納稅人代開部分發票的時機,謊報虛假情況以合法形式開出發票偷逃稅款。某廠房經營者在出租廠房時,為偷逃稅負較高的出租房屋稅金,編造虛假情況謊稱廠房裝修,到稅務機關開出名目為裝修費金額為250000元的發票作憑證,少繳應納稅款。
據了解,針對不法分子偷稅手段的新動向,地稅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納稅戶稅前列支費用真實性的查證力度,拓寬檢查渠道,細查深糾。對問題多發企業和問題易發環節重點查處。通過實地查驗、網絡查詢、相關單位查證等方式加強對發票使用的檢查監督,以減少稅收流失。(慕杏春 欒書剛 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