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面積“4”變“6”
新聞背景
據悉,從2001年12月起,我市投入資金近2000萬元,為2361戶像劉煥斌、馬惠芹這樣的居民實施了廉租住房保障,截至2003年,我市市內四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4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基本得
到解決。去年8月,市政府又頒布了《青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進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申請標準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積4平方米調整到6平方米,保障面積標準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積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本次低保家庭住房調查將于12月初全部結束,有關部門將根據調查的情況做出數據分析,建立住房需求和保障對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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