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北區法院一審判決網絡上的感情騙子李某有期徒刑2年。
2005年4月,李某通過上網聊天結識了女青年齊某,李某聊天不是為了培養感情,他的借款即將到期,沒有錢還債,便有預謀地想在網上騙錢。交往一段時間,兩人脫離網絡見面并多次發生性關系。其間,李某用他的諾基亞手機多次對齊某裸體進行拍照及錄
像,而齊某并不在意,只當是情人之間的玩笑。2005年7月初,李某用上述照片和錄像多次對齊某進行敲詐勒索,要齊某拿人民幣5萬元出來買照片,否則就將照片交給齊某的丈夫,散發到齊某居住的小區附近。
不堪敲詐的齊某報案,公安人員在市場三路工商銀行儲蓄所將欲收取錢財的李某抓獲。趙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