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士稱,綠地改建不但需有關部門批準并要經業主大會通過
公共綠地改建停車場
近日,東部某小區業主委員會張貼通知,大致意思是該小區公共綠地將部分改建成一個露天停車場,以解決小區停車難的問題。幾乎與此同時,反對的聲音也此起彼
伏,“由于該小區規劃的綠地原來并不多,這樣再動用小區全體業主的公共綠地,來滿足部分業主是不合適的。”一位呂姓業主如是說。
據了解,該小區在規劃時,開發商未料到私家車的急速增長。因此,個別業主無奈之下將車停在了公共綠地上,該小區一名王姓業主委員稱,許多業主認為綠地上停車破壞了綠地,因此他們想干脆在綠地上劃出一塊地方鋪上水泥建公共停車位,借以解決小區停車位緊張的問題。
保護綠地Vs解決停車難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許多業主及業主委員都坦率地發表了各自觀點。
一名梁姓業主反映,小區綠地作為景觀,是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改建停車場損害了全體業主的利益。另一名王姓業主稱,小區綠地原本就不多,不應當再破壞綠地了。解決停車難只是解決了部分業主的困難,而破壞公共綠地是影響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因此這種做法不應當。
主張設立停車場的曹先生則認為,他們這樣做沒有損害全體業主利益,反倒為全體業主謀取了經濟利益。他們在改建停車場后收取停車費,將作為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部位的維修資金。如此,既解決小區停車難的問題,也使全體業主得到了利益。
改建綠地須經批準
王西濤(市物業辦副主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城市綠化不容任何人、任何單位破壞,它同樣包括小區內的綠地植被。如果發現任何擅自破壞小區公共綠地的行為,業主都可以向園林及城管部門進行舉報。如果小區確需將綠地改建成某種公用設施的情況,可以在全體業主參加投票通過后,再經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后,小區綠地才能改建其他公用場所,如停車場、健身場所等。
擅改綠地違法
陳潔(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律師):業主委員會擅自將小區公共綠地改建停車場,這種行為不合法。業主在購買小區房屋后,業主當然有使用小區土地的權利,但是這種使用權利必須在土地所有人授權的范圍內行使。也就是說,在有關部門批準的土地用途內使用,規劃綠地則只能當綠地使用,否則擅自更改用途的行為是侵權違法的。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