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財經專訊
記者昨日從島城幾家銀行了解到,支取教育儲蓄的市民近日明顯增多,因為能夠享受免息待遇的教育儲蓄將更加規范。中國人民銀行日前與稅務總局、教育部聯合發布了《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新辦法規定,從12月1日起,支取教育儲蓄,提供的“證明”必須是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省
級國家稅務局統一印制、由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
據了解,新辦法主要針對教育儲蓄存在的虛假證明問題,規定教育儲蓄到期前,儲戶必須持存折、戶口簿或身份證到所在學校開具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證明”。
根據有關規定,一個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優惠。即在就讀全日制高中(中專)、大專和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個階段中,每個學習階段可分別享受一次2萬元教育儲蓄的免稅和利率優惠。教育儲蓄分為一年、三年和六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儲蓄按開戶日同期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六年期按開戶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存期內遇利率調整,仍按開戶日利率計息。教育儲蓄分月存入,最低起存金額為50元,由儲戶自定每月固定存額,每份本金合計不得超過2萬元。每份本金合計超過2萬元或一次性躉存2萬元的,不能享受教育儲蓄免稅的優惠政策,同時要繳納利息稅。(記者
徐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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