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工商強化 “典當”經營監管 本報訊 近日,開發區工商局對典當行業的《房屋抵押典當借款合同》、《動產質押借款合同》、《當票》三種格式條款合同進行了審查,提出了十幾條審查意見,在認真研究、嚴格把關,積極與企業協商溝通的基
礎上,成為首批到工商部門申請并通過加注標記的合同文本。 據了解,今年10月1日,《青島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正式實施,合同中就九種合同采用格式條款的,提供方應當在使用合同文本前,到登記注冊地工商部門加注標記作了明確規定,對于采用格式條款的合同不按規定到工商部門申請加注標記的,擅自修改已加注標記的格式條款的,采用格式條款的合同加注虛假標記的,將按照《青島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開發區工商局為有效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轄區實際,積極開展了合同格式條款監管工作。他們根據有關規定,研究制定了《合同格式條款監管實施方案》,明確了監督權限、加注標記的申請受理、審查內容、審查程序和工作要求。同時組織學習貫徹《青島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加大對《辦法》的宣傳,使廣大企業盡快了解、掌握并自覺執行《辦法》,依法開展了合同格式條款的監管工作,積極維護合同當事人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叢梅 劉錕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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