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波(青島大學) 如果用心觀察,就會看出,20多年來,中國各地的旅游開發普遍存在求大情結。近年來則成“尚大”之風,且有愈演愈烈之勢。許多地方政府和投資商追求旅游大項目的熱情空前高漲,面積廣袤的度假區,投資巨大的主題園,街巷縱橫的旅游城,竟然紛至沓來,你方
唱罷我登場,各領“最大”一二年。甚至連本該是“第三只眼”的學界和媒體,也大有“逐大棄小”的傾向。對這種現象不能不予以警惕———如果尚大成風,旅游開發淪為比規模、拼投資的簡單奢侈行為,那一定是誤入歧途了。 “大”本來是沒有錯的。經濟學家告訴人們,沒有足夠的規模,就不會產生最好的效益。在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憑借規模,旅游項目不僅可以刺激旅游者的眼球,引起市場的關注,而且能夠發揮體大船穩、抵御風浪的作用。但是,規模經濟理論同時還指出,規模并非越大越好,超出最佳水平,規模就會成為消極的包袱,導致不經濟的結果。
國人“尚大”,另有他因。一來我們有尚大的文化傳統,兩千多年前的秦咸陽城“彌山跨谷”、“窮年忘歸,猶不能遍”,阿房宮“表南山之顛以為闕,絡樊川以為池”,實在是大的驚人;二來我們所處的工業化時代以大為美,城市要大,廣場要大,樓房要大,馬路要大,如果能夠成為世界之最,則視為驕傲,萬眾樂道。當然,一些地方尚大成災,或與領導人好大喜功有關,“非令壯麗,無以重威”的政績觀,誘導了旅游項目開發的大而失當。
旅游項目具有與工業項目不同的特性,其可行性研究更為復雜。旅游大項目的提出和建設,需符合一些特殊的條件。比如:一定要擁有良好的區位,能夠吸引廣大的客源市場,適合放在中心城市;一定要依托壟斷性資源,同當地的地脈、文脈吻合,擁有天然的競爭力;一定要有戰略上的安排,提前制訂長期投資發展計劃。如果缺失了其中一條,大項目就有可能成為“大漏勺”,華而不實,勞民傷財。
對于一個城市和地區而言,合理的旅游產品結構應該如同天上的太陽、月亮和星星,有大有小,搭配得當。在文化多元化、旅游需求多樣化的今天,適宜地做大項目和巧妙地做小項目同樣重要。從開發難度上說,小玩意不亞于大產品。規模小就意味著對市場的認識不能籠而統之,而是要細分,選擇目標市場,提供專業化服務,產品應當精心設計,管理必須細致入微,經營上需要顧盼大局,左牽右連,走協同和組團發展之路。
大不等于強,小不等于弱;大是少數,小是多數;少數的大項目能帶動目的地的旅游產品結構升級,提高綜合競爭力,多數的小項目能豐富旅游活動內容,充分發揮旅游富民作用。所以,大不是“有效率”的同義語,一味尚大是要不得的。一枝獨秀不是春,萬紫千紅春方成。當然,多數的小項目不能各自為戰,否則就又犯了散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