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11月23日,李滄交警查獲的一醉酒駕駛人“害怕”行政拘留,竟然施“計策”甩了租車行的人員跑了。交警表示,該駕駛人如果15日內不前去接受處罰,將被吊銷駕駛證。
11月22日夜11時30分許,李滄交警在古鎮路上查獲了駕駛人金某酒后駕車。經對金某進行血液檢測
,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4毫克,屬于深度醉酒狀態,車輛隨即被民警暫扣。
11月25日下午,我市某汽車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來到李滄交警大隊稱,被扣肇事車是該公司所屬車輛,現在租車人金某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均無人接聽,并且23日11時許,工作人員和金某曾經到過交警大隊,當金某聽民警介紹醉酒駕駛要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后,金某借要到門口辦事一去不返。(曹為鵬姜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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