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5-11-28 14:54:46
問:我丈夫于2001年去世,我帶著兒子一直與婆婆生活,并對婆婆盡了贍養義務。前不久婆婆病故,留下一套房產,婆婆的另一個兒子即我丈夫的弟弟認為我與兒子均無繼承權,該套房產應由他獨自繼承。請問他的說法對嗎? 律師解答:他的說法不對。因你丈夫先于你的婆婆死亡,因 而你的兒子可以代位繼承你丈夫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因你對婆婆盡了贍養義務,根據有關規定,你也應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你婆婆的遺產。王亞賓
律師解答:他的說法不對。因你丈夫先于你的婆婆死亡,因
頁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
版式檢索
舊報全文檢索
專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