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文娛專訊 第六屆“青島市文學藝術獎”開評了。市委宣傳部日前下發通知,提出了參評范圍、要求和報名方式。 本屆“文學藝術獎”參評范圍包括在2002年1月至今年底,由我市作者創作并在地市級以上報刊雜志、出版社、電臺、電視臺、電影廠、藝術作品展
覽中發表、出版、播出、展出的文學(含文藝理論)、戲劇、音樂、美術、書法、攝影、舞蹈、曲藝、民間藝術、影視、廣播文藝等作品。 本次評獎中,已榮獲中宣部、國家文化部、中國文聯、國家廣電總局表彰獎勵,以及去年12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的全國性文藝類評獎獲獎作品不再參評。 參評者即日起至明年2月17日,可持本人身份證、2寸近照兩張、作品簡介2份,參評作品原件,其中文學部分已發表和出版的作品3冊(份);戲劇、影視(含已發表的文學腳本)、舞蹈、音樂部分音像帶2套(冊);美術、書法、攝影作品收藏證、作品集、照片或展出入選證復印件各1份,到市文聯協會工作部報名。平度、萊西、即墨、膠州、膠南五市和城陽區的參評人員到所在市、區文聯報名。(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