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市勞動保障局了解到,從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國有、集體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由目前的21%調整為20%。這是我市為進一步深化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更好地減輕企業負擔而出臺的又一項新舉措。
據了解,這已是我市在兩年多時間內連續
第三次對國有、集體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進行調整。三次調整后,我市國有、集體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已由過去的25.5%下降到目前的20%。
市勞動保障局有關人士說,繳費比例的下調,將進一步促進我市國有、集體企業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對于增強國有、集體企業競爭力,降低生產成本,穩定職工隊伍,確保職工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方濱 高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