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內中職不“高升”專科層次職業院校不再升本科院校
晚報訊 昨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從現在起五年內,中職不再升高職或并入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的職業院校不再升本科院校。
按規定,各市新審批設立市屬普通中專實行備案制,準予備
案方可安排招生。擅自進行高等教育機構的合并變更須限期整改;2010年以前,原則上中等職業學校不升格為高等職業院校或并入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的職業院校不升格為本科院校;以各種形式將其他教育機構(包括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等)并入高等學校,屬高等教育機構的合并、變更事項,各市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對未經省政府批準,已擅自合并或并入的,應重新按審批程序報批;不合規定要求的,應于2006年3月底前進行整改,并補辦相關報批手續;在限期內未整改的,將視情況作出限制招生、停止招生直至撤消學校的處理。
通知同時強調,學校命名未經教育部批準,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國際”等字樣;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不得冠以“山東”、“齊魯”、“省”等字樣;由市政府主辦和管理的學校,應冠以學校所在市名稱。(冷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