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案件的訴訟文書在八小時內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提出證據申請財產保全的隨時采取查封等措施……這是目前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送達保全程序中探索實施的新制度,由此帶來了審判執行效率進一步提高、當事人訴訟利益更及時得以實現的新景象。
在法院的審判工作中
,送達保全事宜瑣碎復雜,訴訟前、訴訟期間需要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起訴書、答辯狀、判決書等各類訴訟文書,還要根據當事人申請進行財產和證據保全等。以往由法院不同庭室的審判人員各自負責案件的送達保全,浪費了審判資源,制約了審判效率,而且因當事人難找、財產難以查封等種種原因,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送達保全難”,由此又造成了案件卷宗“歸檔難”和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難”。市中級法院針對這一狀況,在全國法院系統率先探索實施送達保全集中管理制度,經過兩年來的規范運作,使這一難題得到有效化解。
市中院探索成立了集中統一的送達保全部門,形成了一整套科學高效、運轉有序的送達保全流程。在送達程序中,針對案件實際情況,采取郵寄送達、直接送達、公告送達、轉交送達、委托送達、留置送達等形式,千方百計找到當事人,包括那些地址變化或拒不接受訴訟文書的當事人。同時,他們明確了送達時限,送達保全部門在接到法院各業務庭室轉來的案件后,在一小時內落實到具體人員手中;采取郵寄送達的,根據不同送達區域,實行“三五七”工作制度,即市內三日、省內五日、省外七日內返回送達回證;采取直接送達的,市內的當天即可送達。在保全程序中,采取查封、凍結、扣押等各項措施,大到對當事人賬戶、房屋、土地、車間等進行保全,小到對幾個零件、幾張證據資料等進行保全。
據統計,兩年來市中院共送達和保全案件1.6萬余件,送達率、保全率以及案件歸檔率均實現了100%。通過依法及時送達保全,使得大量民商事糾紛案等得以調解結案或順利執行。(戴謙曾憲權宮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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