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促銷商場虛高標價 所謂原價都是子虛烏有 物價檢查19商家受罰
晚報訊 12月28日、29日,市物價局組織區、市兩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對全市集中進行了以打擊價格欺詐為主題的節日市場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期間共檢查36家經營單位,其中:對10家存在違價行為較輕的經營
單位作出限期整改;對6家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經營單位作出當場處罰的決定,共罰款4500元;對3家涉嫌價格欺詐行為的經營單位進行立案處理。
查出的價格違法行為有:一是火車站附近某大商場在2005年12月29日銷售“雄”牌休閑服時,將原零售價每件298元的“雄”牌休閑服虛構為原價每件598元;二是李滄某超市銷售的恒春運動鞋標示原零售價每雙278元,現零售價195元。經查,該商品從未在商場銷售過,不能提供降價前交易票據。三是李滄區某商場在2005年12月29日銷售振葉牌女衫時,該商場將原零售價每件348元的振葉牌女衫降價銷售,在降價商品標價簽上虛構標示原價每件為498元,現零售價每件180元。
據了解,我市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將繼續開展打擊價格欺詐專項檢查行動,對屢查屢犯的經營者從重處罰,營造經營者誠信經營、消費者放心購物的良好市場價格環境。(劉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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